微信扫一扫联系
 
首页 > 中国法律 >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
第一百七十四条 【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】
最后更新:2020/6/28 21:08:00
被代理人死亡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: 
(一)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; 
(二)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; 
(三)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; 
(四)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,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。
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终止的,参照适用前款规定。